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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丰都工商联在乡镇商会建设中,以实现“机构有牌子、队伍有班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经费、日常有活动”(简称“五个有”)为总抓手,狠抓组织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商会在充分体现“三性”、发挥“五大作用”、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作用,使乡镇商会逐步成为推动乡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桥头堡”。
建管并重设立机构
在乡镇商会建立上,丰都县工商联坚持先建立、后规范。丰都县委办公室2005年7月专门批转了《〈丰都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关于建立乡镇商会的请示〉的通知》,要求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建立商会组织,从而得到了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年便实现了商会组织乡镇100%全覆盖。但由于各乡镇非公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差异较大,商会发展参差不齐。为了规范管理,保证乡镇商会与当地非公经济发展相适应,2009年,丰都县工商联制定了《丰都县乡镇商会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商会的性质、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建立条件和程序,明确了会员入会的条件、程序和基本权利义务。
丰都县工商联同时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在规范和发展过程中,结合乡镇实际,实行先重点乡镇、后一般乡镇,先沿江、后中山、再高山乡镇,坚持因地制宜、逐级推进、分类发展、整体发展,从2007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使乡镇达到“五有”:机构有牌子、队伍有班子、办公有场所、运转有经费、日常有活动;利用5年时间,逐步达到“五化”:办公人员专职化、办公场所标准化、办公设备自动化、办公经费专项化、日常活动经常化。
配强班子增添活力
丰都县工商联乡镇商会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乡镇商会建立之初,县上明确规定各乡镇商会会长由乡镇统战委员担任,秘书长由经发办主任担任,会长和秘书长均进入乡镇商会的领导班子,从而保证了商会机构能够得到顺利建立,活动开展和工作经费初步得到保障。
同时,在对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上,丰都县工商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社会形象、经营状况和人格品行作为担任商会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条件,严格遵循综合评价、政治考察、组织决定等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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