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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妓OR招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5日 04:15  东南快报

  国民党“立委”邱毅昨天上午指出,约在今年3月初,确实有人向他兜售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召妓录音带,他也听过录音带,当时对方开价新台币50万元。不过,“我对陈致中没有兴趣,也觉得没有这个价值,所以对方让我听了,最后没有成交!” 《壹周刊》则坦承没有拍到陈致中召妓的照片,陈致中重申“清白”,怀疑整起事件有阴谋集团在主导,预定下周一对《壹周刊》及应召女妮可提告!

  董念台悬赏50万寻妮可

  陈致中到底有没有买春?关键答案似乎就在女主角妮可身上。台湾“再生受刑人服务中心”社长董念台悬赏50万元新台币要找出妮可,熟悉南部应召业的他认为,外界低估妮可的身价,“妮可身价应是1.5万元,你们都说是5000元,我请问你陈致中5000元找妮可出去能干吗!”

  陈致中强调绝对没有召妓,也没有背叛家人,他表示“若有召妓就退选”

  关键男主角始终隐身

  这位对风月场所了如指掌,来头既大,身份又不能曝光的金融界高级行员如果现身说明原委,便可让陈致中全身而退

  国民党“立委”邱毅:有人50万叫卖召妓录音带

  邱毅昨日强调,要解决这一谜团很简单,就是将陈致中友人林伟斌口中那位来自台北,金融圈、已婚、有三个小孩,还长得很像陈致中的借车友人找出来。而且,出来时,还不能戴帽、戴口罩,因为要让大家看看长得像不像,声音像不像陈致中,只要人出来了,所有的谜团就可以解决了。

  至于3月他听到的陈致中召妓录音带内容,邱毅指出,对方说他是业者,录音带的内容就是打到应召站的内机,说要找小姐,通常会打到应召站内机的,若不是会员,也是熟客,而声音听起来,“有点像(陈致中),但这得做声纹比对!”

  邱毅指出,由于他对陈致中没有兴趣,当时对方为了引发邱毅的好奇心,也讲了一些东西,也提到有向其他周刊兜售。因此,邱毅指出,这个人确实在7月2日有找妮可,但他听到的是今年3月,也就是说,除了周刊所报的7月,今年的3月,这位友人也找过?还是来自台南,另一个和陈致中长得很像的友人?

  《壹周刊》坦承:没拍到陈致中的召妓照片

  陈致中疑似召妓疑云过了48小时,《壹周刊》这次的反应有点让人意外,他们很快承认没拍到陈致中的召妓照片,亮出手上底牌,原本还在观望的陈致中立刻反守为攻,紧咬《壹周刊》和化名妮可的应召女胡乱指控,取得优势。

  对于外界一连串的质疑,陈致中最新发出的新闻稿则一律含混带过,例如到海鲜店的时间讲错了,他解释是记错了地点。被质疑为何不主动提出7月2日晚间大楼监视器录影举证,陈致中却说“晚上睡在家里,又要如何提出自己的在场证明,就算调到录影带画面没看到陈致中出门,也一定会有人说,陈致中躲开监视器偷溜出去召妓。”

  陈致中用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看似已经答复了外界的疑问,实际上是作为拒绝举证的借口。就像他在新闻稿所说的“不能够因为《壹周刊》任意给人家戴帽子,就要人家自清。”由此可以看出,陈致中知道《壹周刊》手上没有他的照片,未来的诉讼策略就会主攻,《壹周刊》既然要指控他召妓,就要提证据,而非由被诽谤的一方来举证。

  陈致中是美国两个名校的法律硕士,虽然没有台湾律师执照,累积扁案经验,对打官司很内行,扁家更不乏法律顾问会教他怎么打官司。扁前天在台北看守所下指导棋,要儿子赶快把第三者找出来厘清事实,陈致中显然没有听老爸的话。为什么没听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根本没有这名“第三者”存在,再者陈致中觉得他现在已经比老爸厉害,不必言听计从。

  《壹周刊》如果不掀出没拍到照片的底牌,不论是陈致中召妓还是陈致中的友人开他的车去召妓,要处理都比较棘手,因要且战且走,才拖着不立刻去提告,后续发展会很精彩,不排除被抓包的可能。如今,既然《壹周刊》已公布没有拍到陈致中的照片,除非有新的人证、事证出现,否则陈大可打混战到底,再透过政治手法,指控有人刻意要陷害他。

  陈致中转守为攻:疑有阴谋集团主导

  陈致中表示,连《壹周刊》总编辑邱铭辉都说这个事件与材料是有人提供,他认为对方用意就是不希望他投入高雄市“议员”选举,他不会被轻易击倒!陈致中前晚代表陈水扁出席北社募款餐会,指母亲吴淑珍也主张告到底。

  陈致中竞选总部发言人陈嘉爵表示,律师已研拟诉状并搜集相关证据,包括调阅陈致中所住大楼的监视录像画面,很快就会有法律行动。向大楼管委会申请调阅监视器画面,须管委会同意,最慢会在星期一提出告诉。

  陈致中表示,他的基本原则是,指控他的壹周刊要提出直接证据作为佐证,否则这是抹黑、迫害、中伤、造谣。

  陈致中竞选总部表示,邱铭辉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们确实没有拍到陈致中本人,这证明了《壹周刊》在无法确认召妓者是谁的情况下,仅用陈致中先前使用的座车和一名可疑子的画面,就要入人于罪,证据不但薄弱,而且推论也太过头,他们认为《壹周刊》已涉嫌诽谤。

  深度

  召妓风波的几个重大疑点

  本案疑云重重费人思量,抽丝剥茧会发现几个重大疑点:第一,选举期间,休旅车最好用,载人载物两方便,干吗要借给朋友,朋友干吗又转借给朋友。第二,召妓的朋友神似陈致中,“神似”两字本来就会有几许差异性。不过,妮可既认定是陈致中,又把细节和盘托出,除非另有隐情,当不至于“幼”眼昏花。第三,林姓友人口中的“召妓朋友”乃台北金融界高级行员,对风月场所了如指掌,来头既大,身份又不能曝光,应该搭乘小黄较为稳妥,为什么要转手借车充当门面,好像很难交代清楚。第四,陈致中既想提告,该藏镜人迟早都将现形,何以不马上出面说明原委,让陈致中能够全身以退。第五,《壹周刊》强调,手上握有多张录影资料和四段录音档,会在法庭上掀底牌。该周刊若无确凿铁证,岂敢如此冒失冲撞。

  到底是召妓还是“招忌”?仍是一团迷雾,要么妮可“捏造故事”,要么陈致中“自我迷失”;马英九一心要肃贪,何妨也来一次扫黄运动,让台湾漂白得更干净。

  公众人物,本来就难有保持隐私的自由,尤其扁家人,反正已是“落水狗”。早先陈幸妤几次镜头前发飙,几乎被“逼疯”的情景,多少还引起同情,也有媒体检讨自律问题。但陈致中夫妇从来没有那种弱者形象,如今陷于风暴,恐怕一时还 不得脱身。

  诚然,名人的绯闻或丑闻,往往是“读者爱看,刊物大卖”的票房保证,众人津津乐道,可见其中趣味甚多。但陈致中事件毕竟至今只是一件疑案,却引发这么多口水,除了显现名嘴们太丰富的想象力,会不会将政治情仇过度“寄情”于这类 八卦话题了?

  对名人私生活的偷窥欲,中外皆然,有时的确可能烧成政治事件。但凡事还是该有个“止步”的界限,有时不是当事人的毁誉问题,而是社会应有一个“自持”的要求。

  链接

  台“最高法院”裁定

  扣查扁在台资产属违法

  特侦组去年先后查扣扁家在台包括存款、房产等资产,吴淑珍抗告。“最高法院”近日以不符程序为由,驳回珍的抗告,但也裁定特侦组查扣扁家资产,是违法的处分。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先前特侦组所采取的作为,相信都是在审慎研究后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此检察官将待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书,再作因应,在此之前,特侦组暂不会改变先前的查扣处分。

  吴淑珍委任律师叶大慧也表示,将等收到法院裁定书后,再研究后续动作。法院人士指出,吴淑珍等人仍可循非常上诉等管道救济。

  特侦组去年因眼见扁家在瑞士遭冻结的资产迟迟没汇回台湾,担心案件定谳后,恐面临不易追缴犯罪所得的窘境,因此先后查扣吴淑珍价值上亿元珠宝、钻石、有价证券、不动产及存款,共计约新台币2.9亿元。

  吴淑珍、陈致中事后以财产被冻难以生活为由,向当时正承审扁案的台湾高等法院声请撤销处分,“高院”今年1月13日裁定,特侦组应发还其中4632000元供珍作为生活费与律师费之用,但吴淑珍不服,继续抗告。

  “最高法院”认为,案件起诉后,扣押的处分权在法院,特侦组查扣时,扁案已进入二审,特侦组理应向“高院”声请,由“高院”裁定是否查扣,因此认定特侦组的查扣处分违法,“高院”先前部分发还的裁定,也不合法。本版综合 剑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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