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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幼军以文化部副部级领导身份到甘肃调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3日 17:57  财新网

  这是近两年来于幼军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他到甘肃省庄浪县对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财新网】(记者 许菁 23日发自北京)“7月5日,文化部副部级领导于幼军一行人来庄浪县对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7月6日,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的政府网站发布了这条消息。

  这是近两年来于幼军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于幼军自2007年9月起担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其中央委员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7月22日,海外媒体率先在这个不起眼的网站上发现了这条消息,引起其他媒体竞相报道。

  不过,在财新记者发稿时,庄浪县的这条消息的链接已经无法打开,消息可能已被删除。

  这条消息称,“在省文化厅副厅长李慎滨、市政府副市长王大睿、县委书记张正、县长赵小林等省、市、县领导陪同下,于幼军深入庄浪县店峡南调人饮工程建设、万泉镇田坪村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点进行了调研,并参观了中国梯田化模范县纪念馆。”

  于幼军,1953年1月出生,江苏省丰县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历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

  1986年8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3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11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3月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4年8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7月,山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于幼军为山西副省长、山西代理省长;

  2006年1月在山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山西省省长;

  2007年8月不再担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的职务,中央另有任用;

  2007年9月7日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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