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杰
什么是自然人?法律定义: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也具有平等性。
因了这一条,在我国,民法上平等的自然人,可以参与股市、期货市场交易,也可以参与2010年才刚刚问世的股指期货交易。事实上,自然人也是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最核心的交易群体。
一般而言民法赋予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让他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直至自然人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
正是因为以上解释,意味着当自然人投资金融市场(含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时,他需要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他也有权力决定自己的投资计划。
但是,由于行政力量干预,中国所有的自然人,很可能从2011年开始,要彻底绝缘于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了。
《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是一个符号。这一于2010年1月底出台,最早于2月初被《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曝光的六部委联发的指导意见,共计六条, 因此被称为“国六条”。该《意见》6条内容包含4条禁令。第二条禁令即针对自然人: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进行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交易。
这一禁令发布于年初,真正掀起波澜,却是在2010年的夏天。从6月底开始,国务院派出至少6路联合检查组,奔赴上海、北京、山东、重庆、湖南、河北等多个省市区,核查各个地方对《意见》的落实情况,缘于此,7月的第四天,湖南某大宗市场迫于政策强压,宣布交易所内所有的自然人交易商无条件退市。
几乎同时,因为拥有全国最多的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容量,山东部分地市级政府也开始仓促出台文件,要求辖内各交易市场一律禁止自然人入市,对已经入市的,要求各市场将参与的自然人名单与身份证号码一律上报,限期退市。
“我实在搞不清楚自然人参与中远期现货交易,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上海市民巨先生今年参与了大蒜、绿豆、土豆等多个中远期电子交易品种的炒作,他同时也有大量资金沉淀在股市和期货市场。
巨先生说:“如果政府不让我参与中远期交易,也就应该禁止自然人进入股市和期货市场交易。”巨先生表示,如果政府说此类市场不算金融市场,那么问题更简单,不是金融市场,就是现货市场,政府可以禁止老百姓从此类市场为农产品买(卖)期保值,但能禁止大家从菜市场购物吗?
巨先生提出的上述问题值得深思。如果从煤炭、钢铁、橡胶等传统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看,自然人既不会炼钢,也不会挖煤,因此,杜绝自然人参与,理所应当。但是,土豆、绿豆、红小豆、辣椒、胡萝卜等农产品,是否也适用规避自然人参与的原则?事实上,据笔者调查,许多市场针对“国六条”禁止自然人入市的问 题,已经想出来了非常安全、也相当低风险的规避之策。而纵览本轮国务院七部委的联合检查,很多查办招数所对应的新增内容, 居然正是《中国经营报》3月初刊发的《急寻避险通道,大宗市场拆招“国六条”》一文中披露的相关细节。
自然人具有什么权利,民法中已经明确赋予。但愿在政府与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这场“猫与老鼠”之间的游戏中,自然人不再成为廉价的博弈筹码。
延伸阅读
电子盘交易
电子盘交易也叫大宗农产品中远期电子交易,是国家为了扶持农业,促进农产品的流通而推出的,它是以电子现货仓单为交易单位。市场的农产品被集中放置于某些仓库,使用电子现货仓单表示等价值的农产品,比如5000元的玉米电子现货仓单,就等同于同等价值的5000元玉米。而不再对商品进行直接的买卖,使用现货仓单统一交易,更方便,信息更及时。每一种农产品交易的时间都是有限制的,一般是6个月,普通的投资者如果不需要商品,就要在交货当月的10日前,将手中的现货仓单卖掉,获取差价。大商家,如企业,他们是需要这些商品的,那么他们会将现货仓单持有到交货当月的10日,到时就可以购得商品。
电子现货与期货相比较,一是交收方式灵活,电子现货交易是有实体商品的,可以提前交收,也可以即时交收。而期货交易的是未来的商品,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未知数,关于实物交割只能采用在合约到期后进行交割,而且实物交割的权重和比例在期货合约交易中微乎其微。二是交易风险较小,电子现货是国家为了扶植农业而发展的,为了促进大宗产品的流通,投机气氛不浓,同时它有涨跌板限制,最多为6%;三是资金更安全,电子现货交易保证金是20%,同时较少资金就可以投资,而期货期货市场由于保证金水平较低,意味着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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