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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预定利率拟放开 保监会昨发布征求意见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0日 00:16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昨日,保监会网站挂出消息,称已起草了《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寿险、养老和健康险公司征求意见,要求各公司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保监会。

   9日当天,证券市场已风传保监会将放开寿险传统产品预定利率,并导致保险股尾盘一度出现较大幅度下跌。

   征求意见稿称,“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鼓励产品创新,促进人身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会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并规定,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传统人身保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得高于年复利2.5%。

   据财新网消息,保险公司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前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7.5%,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3.5%。目前该利率为2.5%。

   平安证券认为,竞争格局会因此加剧但不会失控——目前主流的产品均为分红和万能险种,而且从近几年的分红水平和万能结算利率来看均超过3.5%;在以前年度的产品试点中,已经出现过3.5%定价的传统产品,但销售一般。

   中金公司则称,现有的保单预定利率在短期内不存在上调的必要性和市场环境基础,即使从3-5年的维度来看,调整的可能性也很小。

   中金人士认为,1999年之后2.5%的预定利率上限监管在过去10年内被证明是成功的,能够有效地帮助保险公司避免新的利差损产生并能够穿越投资周期持续产生利润。即使是在投资收益率较高的年份,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提供超额利润的分享(万能险结算利率和分红收益)来调整实际支付给投保人的回报率,预定利率上限的调整并无太大的必要性。

    “由于在短期内加息无望,中长期债券收益率又持续低迷,预定利率上调将显著挤压保险公司运营的灵活性和利润空间,调整难以获得保险公司支持。”此间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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