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乃仁术,治病救人。可时至今日,医闹事件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在医患关系闹得势若水火的情境下,医院自创妙招:寻求警察的保护。
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
医院请警察来当“保镖”,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闻了。不过,搞得如此郑重其事,将警察直接请进医院的领导层,许之于高官(沈阳警方称不拿待遇,因此缺省“厚禄”一项),并且范围如此之广,倒是头一遭出现。
警察除暴安良,医院治病救人,本应各司其职,且并行不悖。不过,从医院聘请警察当副院长来看,警察不但友情客串,甚至正儿八经地坐在别人副院长的交椅上。这些人到底是警察副院长,还是副院长警察?虽然理论上而言可以分出先后,但是在处理医闹的现场却未必能够看得准、厘得清。
从医院的意愿来看,“警察副院长”的作用,恐怕更多时候充当着门神的功用。试图通过警察的威慑力,将各种医疗纠纷拒之门外。实际上,与医院的保安相比,之所以会如此青睐警察,主要原因是因为警察属于社会公器。
虽说医疗纠纷日渐成为社会问题,医闹干扰医疗环境已成不争事实。但问题是,这其中的是是非非,也有着医院不可推卸的责任,该解释的没有解释、该赔偿的不赔偿,这也就怨不得患者(家属)上门找麻烦。患者(家属)的行为干扰了医疗环境甚至社会秩序,有些事引火者很可能就是医院本身。医疗公平不仅仅体现在患者与患者之间的公平,更应该体现在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公平,医院有警察护体,那患者该找谁来代言自己的权利。
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可以对话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院试图依靠国家公器来解决自身麻烦,不但是对患者不仁,更是陷公权力于不义。而作为公安机关,欣然接受医院的任命,实际上是权力不清、职责不明,同样是陷公权于不义。
因此,医患矛盾的解决应该基于对话机制的平等,依赖于法律规章的完善,而不是手握公权的警察。警察出任副院长,很可能造成只是属于医患之间的矛盾,上升为患者与警察的矛盾。医院的麻烦得到了一时的解决,可是医患矛盾却很可能越积越深,由此衍生的社会矛盾也会越来越多。
医患矛盾是社会隐疾,解决医患矛盾,不能掩耳盗铃,而应该通过磋商和法律来化解矛盾。
医者仁,警察义。医院聘请警察当副院长,寻求公权力的庇护,作为医者是缺乏责任意识的“不仁”;而作为警察,对于医院的副院长之职欣然受之,非但不是在解决矛盾,而是在激化社会矛盾,是陷公权力于不义。
聘请警察当副院长的做法,在公正的社会里,不应该有其生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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