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丹)灾后重建工作仍在继续。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支持灾毁耕地复垦的若干意见》,明确灾毁程度较大的农田复垦将享受每亩1000元的资金补助。
据悉,6月中旬以来,全省因灾毁坏耕地达100多万亩。
对此,我省相关部门先期安排2000万元复垦应急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群众自行复垦的补助。对于灾毁程度较大需要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灾毁耕地,我省将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意见》还规定,受灾群众搬迁重建后,必须退出旧宅基地,由村委会组织开展整治。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每亩给予1.8万元资金补助。
又讯 省政府日前研究出台《福建省水利设施灾后修复方案》,对全省水利设施的灾后修复提出明确的工作进度和工作重点。按照计划,全省7月10日前完成应急抢修,基本解除51座水库、85座水闸的安全隐患;8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解除水库、水闸、堤防安全隐患,基本恢复农村饮水设施供水功能;明年汛期前,结合冬春水利建设和水利水毁工程集中修复整治,全面修复灾后水利水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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