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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高收入垄断国企工资总额设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 16:09  财新网

  人保部表示,将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将有强化趋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人保部是在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复落实执法检查组工作建议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不过,人保部没有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具体的出台时间表。

  就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继续从“限高、扩中、保低”的思路出发,采取措施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其中,将重点完善五项内容,包括:

  一是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决策的机制。继续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能增能减的机制,促进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二是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指导地方进一步规范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合理调节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工资的比例。

  四是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指导各地合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工资分配提供科学的信息引导。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8日在中央企业人才工作会议上也表示,将着力解决中央企业中收入“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要在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结构。要使关键岗位、高素质紧缺人才的薪酬水平适当高上去,劳动力市场供应充裕的通用岗位、辅助岗位的工资水平适当降下来,逐步做到个人收入向市场价位靠拢,形成收入差距合理、分配关系和谐的新格局。

  此前,2009年9月,人保部和财政部等六部门曾颁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全国范围内调控国企负责人的薪酬。■

  (财新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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