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支付业务。
久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终于落地了。
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支付宝、易宝天下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主营业务”将变成准备材料,需要申报“转正”。
事实上,根据《办法》要求,尽管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自9月1日起向央行申请相关牌照,但央行明确将有外资参股的企业排除在了这个新的监管框架之外。这也意味着,变更股权结构也是各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将埋头苦干的大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民营力量想要玩转第三方支付并不容易。这背后隐藏的是国有金融机构与民营力量之间的较量,而后者明显处于劣势。
行业前瞻
银行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和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归属两个不同管理体系,不同标准意味着不同门槛。
民营支付输在起跑点
对于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中国人民银行刚刚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可能让它们集体陷入困境。
那么,这是否最终会导致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国进民退”呢?业界存在普遍的担心。【详细】
企业对策
拥有更开放的支付体系、及与银行差异化明显的支付产品的支付企业生产空间更大
民营支付:变身正规军之后
“新规终于出来了!”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语气里似乎透着一块石头落地的轻松感觉,不过“最怕的是政策的不确定性,政策明确加上身份合法,第三支付企业才能明正言顺地发展业务。”
在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出身草莽。也正因为这种“草根”身份,才使他们涉足支付这样的准金融业务。一直以来,第三方支付企业游走在政策和监管的边缘。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最早看到其中可能隐藏的政策风险,因此曾公开发表愿意被招安的信号:随时准备将支付宝献给国家。
但是,《办法》出台,马云们是否能松一口气了呢?【详细】
政策解读
“国家队就是要促使行业洗牌,淘汰一批的同时,有限制地发展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新规的“限制级”发展企图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后,媒体、研究机构的观点、解读铺天盖地。经过几天“沉淀”,焦点渐渐集中在有外资参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拿牌的不确定性,以及某些具体条款体现出国有金融企业如何摘桃子并“排挤”第三方支付机构上。【详细】
(编辑 武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