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等6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增北京、天津、四川等18个省区市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同时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由之前的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记者从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获悉,该行昨日率先为川内两家公司办理了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据悉,这也是四川获准试点后办成的第一笔此项业务。
全世界都可用人民币做贸易了
2009年7月,广东省的4个城市和上海市率先试点,开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其实质就是这几个城市的进出口企业,在做国际贸易时可直接用人民币结算,而不仅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
据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今年5月末,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45.52亿元,较去年底大幅增长十余倍之多,但该金额与我国全年贸易量相比微乎其微,这与试点中企业数量过少、业务范围和境外区域过窄等因素有关。
昨日,央行等6部门发出的通知指出,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过调整,人民币结算在试点地区、试点业务和试点区域都有拓延。相比于以前试点业务主要集中在货物贸易、试点地区主要集中在港澳和东盟地区,此次通知中“扩容特征”明显,通知提出试点业务将包括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境外地域范围扩展至所有地区。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城市有贸易伙伴,如今都可以用人民币直接结算了。
通知表示,6部门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对试点企业进行审定,经审定后的试点企业在使用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贸易时,可享受到相应税收优惠。
四川昨日已办成第一笔业务
在央行等6部门宣布四川获准试点后不久,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就为四川圳西石油化工装备成套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新立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办理了四川地区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昨日,四川省新立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胥总表示,四川获准试点后,对他们来说最大好处就是增加了一个选择,“除了其他币种,人民币也可以结算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给试点企业带来了三大实惠:一是有利于企业优化汇率风险管理,企业针对当地的进出口业务采用当地货币结算,可有效减少货币错配,实现当地货币收入和支出项目的自然对冲;二是通过人民币结算,节省了汇兑成本。而采用外币结算时,企业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均需承担汇兑成本;三是节省了企业外币衍生品交易费用。在采用外币结算时,为锁定汇率风险,企业须进行套期保值;采用人民币结算后,企业将节约原来套期保值的费用。
张洋晨 本报记者 杨斌 实习生 李婕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