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黎史翔 王进雨 实习生 尹晓琳)商务部昨日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将联合下发通知,对延长政策实施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这条消息意味着,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在一年的基础上又延长了7个月。
商务部表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
截至2010年5月31日,中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车辆12.7万辆,补贴金额1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150亿元。
今晨《华尔街日报》报道称,今年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虽然将汽车购买税提至7.5%,但仍低于正常的税率10%。本月初,中国政府刚刚颁布了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政策。
另外,中国政府还将购车补贴从之前的3000-6000元提至5000至18000元。报道称,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汽车业高管们对于汽车销量放缓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