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刘震云说,电视剧版《手机》讲述了中国从“严肃社会”到“娱乐时代”转变中每个人的切身感受。“再无一个时代像目前如此娱乐化”,“尤其是一些婚姻速配类的节目……曹雪芹先生描写一段爱情,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怎么一上了电视,几分钟的工夫男女就手拉手下台了呢?”他甚至形容“现在的电视台办得像夜总会”。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已经下发文件,对相亲类电视节目进行整改。
但是,一个充满了情感流泻、戏谑笑闹、众声嘈杂的娱乐世界,会不会因为某次整改就终结呢?如同报刊上的很多长篇大论,能不能改变那些生活在短信段子一类语境中的受众的阅读偏好呢?
很难。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元和深入的思考。
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看,当代中国的娱乐化倾向,与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个性发育、自我意识张扬、“去中心化”、“去束缚化”等变迁是同步发生的。借用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我们看到,中国同样出现了“狂欢化”的四个范畴:一是随便而亲昵的接触,各种形状的不平等如畏惧、恭敬、仰慕、礼貌被渐渐打消;二是插科打诨,人的行为、姿态、语言都从制约中解脱出来,从“非狂欢式”的一般生活逻辑来看,变得像插科打诨而不得体;三是俯就,“狂欢”使神圣与粗俗、崇高与卑贱、伟大与渺小、明智与愚蠢等等接近起来;四是粗俗,如冒渎不敬,一整套降低格调、转向世俗中和人体生殖能力相关联的不洁秽语,对神圣文字和箴言的模仿讥讽等等。
这样一种碎片化、强调自我感受、对传统意义上的中心话题和严肃话语不断进行消解的社会文化生态,必然会形成“反教化、反禁忌、反限制、反客套”的倾向,必然导致对精英、权威、正统都不再那么顶礼膜拜。游戏流行,娱乐流行,人人参与,享受当下,生活中似乎不再有崇高和庄重,调侃变成时髦,“恶搞”成为时尚,情感随意生长,情绪自由泛滥。
我们无意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说教,并且尊重娱乐化过程中的受众选择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灵成长和情感表达方式,对此应给予最大的包容和理解。历史也表明,即使是某些一时看似荒唐怪诞的娱乐文化,只要蕴含了民间文化的生命力,并且具备自我批判与超越精神,往往能推陈出新,创造神奇。
但是,我们认为,娱乐文化的生长,必须坚守一定的责任边界,尤其是那些和年轻受众、读者相关联的娱乐文化。其原因是,任何个体的生长都建基于一定的文化传统和文明规范,这种传统和规范代表了一种鉴别力,它是人类经过长期求索而获得的对人生基本问题的判断和导引,也是保持个人与社会正常互动的基本尺度。这些传统与规范包括:尊重生命和人格,基于事实独立思考,谦卑与同情,诚实正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在本质上,它是人的一种自律体系,应该被普遍遵循。
而在娱乐文化不加节制、肆意生长的情况下,受众的自我其实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丧失。当他们成为娱乐的附庸甚至“娱乐至死的物种”时,独立思考的能力是在下降而不是增长,他们不是越来越有能力发现自我,而是越来越被统一为一个自我。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法兰克福学派在批评那种以“捕获”大量受众、追逐感性层面上的“高兴”为核心的“大众文化工业”时,曾经指出,(它们)“用虚伪的高兴来让受众沉浸在这些浅薄审美趣味的文化产品中,过着平面化的生活而不去探索本人自身更有价值的活动潜能”。这一观点,现在看并未过时。
今天,我们的时代已经不是那个“非获批准,一切都被禁止”的带有家长制色彩的时代,自下而上的文化活动越来越兴旺蓬勃。这无疑是时代的进步。但是,不是所有的娱乐文化都等于进步文化,放任的结果也可能带来虚假的文化繁荣。
国外也有不少教训,就是当一个国家的经济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走向财富驱动时,因为过度发展“非物质消费产业”,过于膨胀和扩张“人的情感消费、欲望消费、闲暇消费”,导致出现“软骨症”一代,不愿承担责任和艰苦。日本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有这样的一幕,那些在当时繁荣而虚拟的卡通、游戏中放任生长的一代,情感是宣泄了,肩膀却脆弱了,长大后难以担起竞争的重担。最近20年日本关闭的企业总量比新创的企业总量还要多。人都不愿意创业了,国家经济谈何能有好的未来!
今天中国经济的底子远不如那时的日本,我们依然需要弘扬以奋斗和责任为核心的价值观,而享乐式文化的流行可能让我们品尝“未富先老先衰”的苦酒,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