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最高检、公安部发文明确了“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以下简称立案标准)后的第20天,涉嫌“顶风作案”的宏达股份(600331)6月7日宣布,因交易目标资产相关条件不成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当天,该股复牌后跌停。
此前,《人民日报》曾五度发文,剑指内幕交易,其中将宏达股份作为典型进行分析,质疑其重大资产重组消息可能提前泄露。宏达股份此番重组夭折或与此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宏达股份所说的“条件不成熟”,背后的真正原因恐是受到舆论及监管的双重压力。
但是,有“维权斗士”之称的张远忠律师称,重组失败并不意味着排除内幕交易嫌疑,监管部门应调查是否有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
同日,另一家策划重组事宜的公司锦龙股份(000712)也宣布,中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股也在复牌后跌停。值得一提的是,该股在停牌前同样出现了明显异动。
“宏达股份自己撞在了枪口上。”有业内人士如此评论道。
5月18日,新的立案标准刚出炉,宏达股份就于19日盘中来了一个“突袭”涨停,并于当晚发布公告称,因有重大资产重组,20日起停牌。
5月19日的交易席位清楚显示,有两家机构在这个敏感时刻大举买入,合计投入资金相当于宏达股份当天成交总额的17.46%。
宏达股份前天复牌后,股价应声跌停,从盘后交易席位来看,停牌前大幅买入的中信建投武汉市建设八路卖出金额达1422万元。
宏达股份此次终止重组,前天股价跌停,前期潜入的资金都有一定的浮亏,考虑到这一情节,若内幕交易属实,相应的处罚力度可能会轻一点。
张远忠认为,宏达股份虽终止重组,但仍难洗清“内幕交易”的嫌疑。首先可以调查其中是否有内部人员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这样就有足够的证据立案。业内分析师也认为,宏达股份所说的相关条件不成熟,一般是指作为交易标的的采矿证不全或是股权结构相对复杂等,但公司在停牌前都会对这些情况有所考虑,不会盲目停牌重组。若说保荐机构没有尽责,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