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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食药委将管制Acepromazine药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5日 18:53  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世界日报》5月15日报道,泰国食品与药品委员会副秘书长威叻汪昨天表示,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含有特别监管类药物乙?丙?(Acepromazine)的动物用药,必须变更登记。该规定将在政府公报公示60天后,即6月1日起执行。

  他表示,泰国之前发现有人将含有Acepromazine的药给将运往屠宰场的猪服用,以保证猪只在运输过程中安稳入睡。

  食用猪只屠宰前曾服用Acepromazine的猪肉后,会给人体造成影响。为此卫生部特别规定,生产或进口含Acepromazine药物的业者,必须在药物使用说明书上标明严禁事项,包括:1.禁止用于即将屠宰牲畜;2.禁止用于产奶的牛羊等牲畜;3.用药必须在医师的建议下进行,牲畜在运往屠宰场前7天内严禁使用该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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