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190万元 起诉书中未涉及索贿情节
商报记者 金莉娜
上海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史秋波涉嫌受贿一案昨天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史秋波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88万元、欧元和美元各1000元及欧米茄手表1块。法庭上,史秋波称指控“基本属实”。
对检方指控“没异议”
在昨天的法庭上,57岁的史秋波头发花白,但看上去精神状态良好,回答问题时思路相当清晰。
起诉书指控,2004年9月至2009年3月间,史秋波利用担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外事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局属单位部分出国考察业务交由王淳伟供职或参股的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科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接。此外,史秋波还要求下级单位为隋军升职提供帮助。在此期间,史收受了王某和隋某夫妇俩给予的人民币185万元,以及一块欧米茄手表(价值人民币1.7万元),欧元和美元各1000元。
2004年3月,史秋波收受了上海某婚庆公司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下级单位为该公司办理贷款公证业务提供帮助。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史秋波当庭称“没有异议”。之前有报道称史秋波有索贿情节,但在起诉书中并未涉及。
史秋波出生于1957年,河北徐水人。2002年2月,史秋波从部队转业后出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一职,今年1月中旬左右,史秋波因涉嫌受贿而被纪委部门双规。
为购房“借款”百万元
史秋波最大的一笔受贿款100万元人民币,来自下级单位的隋军。2004年,史秋波欲购买古北路一套房子,缺少100万元。在经人介绍后,他认识了隋军。隋某自己手头也没钱,便向美国朋友借了100万元,通过银行本票直接打入了房地产商的账户。
史秋波在法庭上声称这是他和隋军夫妇唯一的经济往来。“当初因为买房要调头寸,因此向他们借了100万。”史秋波在法庭上供述,2005年底,手头稍微宽裕的他向隋军夫妇提出,先归还一部分借款。对方称“美国朋友不缺钱”,让史秋波等凑够了100万,一齐还。2006年,史秋波在昌平路的房子出售后,吩咐妻子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0万元还给了隋某夫妇。
通过“炒股”再次受贿
但这笔钱之后又回到了史秋波的名下。按照史秋波在法庭上的供述,隋军自称认识上市公司的老总,有内部消息,可以在股市上获利,他准备将这100万元资金投入股市抄底,并暗示股票的所有权归史秋波。史秋波听懂了隋军的言外之意,欣然接受。在史秋波看来,这是隋军在“代客理财”。对于股票的收益如何处理,史秋波说自己当时的想法是,“赚的钱他想给我就给我,不给也就算了。”不过,面对公诉人的讯问,史秋波当庭承认,既然股票归他所有,“那我就是再次受贿,这100万元债务并没有了断。我等于没还清钱。”
然而隋军此前却向检察机关作证称,史秋波并没有主动还钱。按照隋军的证词,他曾向史秋波提起过自己有股市赚钱的门道,打算去股市抄底,史秋波听了心痒痒,才将100万元打入了隋军的账户,委托其理财。这一说法遭到了史秋波的否认。“是我还钱在先,隋某提出股市抄底在后。”
常年帮旅行社揽业务
根据史秋波的供述,隋军曾是他在市司法局的“老部下”,后来调到某区公证处工作。
2005年,正值公证处提拔2名副主任之时,史秋波给主管领导“打招呼”,称“隋军人不错”,因此“予以推荐”。不久,隋军担任了该公证处副主任。
而隋军的妻子王淳伟在旅行社工作,史秋波利用分管外事的便利,不但将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出国考察的业务全部交给王淳伟的旅行社承接,而且市司法局的下属单位也在史的指令下,将相关业务交给了该旅行社。史秋波每年将司法局的出访安排提前告诉王淳伟。每当王淳伟与司法局负责外事工作的部门有意见分歧时,史秋波总会在第一时间帮其“搞定”。
据统计,从2002年1月到2009年11月,2家旅行社及1家票务公司共承接了司法局系统的业务量达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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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史秋波有自首情节
检察机关认为,史秋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90万余元,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被立案侦查前,史秋波向几位交代了犯罪事实,控方肯定其存在自首情节。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