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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36 条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民间资本松绑、为民企发展打开新空间提供了法律依据。早在5 年前,国务院就出台了鼓励“非公经济36 条”,但在实践却形成了隔离民间资本的“玻璃门”,尤其是本轮金融危机以来的“国进民退”浪潮,加速了民间资本的败退。在当前相对复杂的经济调控氛围中,推出“新36 条”有着特殊的历史意义。
相比5 年前的“旧36 条”,新36 条的内容更细化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产业领域也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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