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尔吉斯斯坦“Akipress”新闻网报道,4月21日,吉临时政府审批通过了重新调整的水电、供暖价格,并责成吉能源部、财政部等制定相应实施条例,要求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新审定价格基本重新恢复了前政府提高价格标准前的价位,较提价后的价格标准平均下调了近200%,并按消费对象作了如下划分:
一、电费:
1、普通居民-0.7索姆/度(按现行汇率1元人民币=6索姆计算,约合0.2元人民币,下同)
2、农业地区居民—0.45索姆/度(约合0.12元人民币)
3、工、农业和商贸企业、预算部门—1.33索姆/度(约合
0.35元人民币)
二、供暖费
1、普通居民—7.15索姆/千卡(约合1.3元人民币)
2、工、农业和商贸企业、预算部门—9.29索姆/千卡(约
合1.5元人民币)
三、热水费
1、普通居民—41.1索姆/立方(约合6.9元人民币)
2、工、农业和商贸企业、预算部门—60索姆/立方(约合
10元人民币)
吉媒体认为,下调水电等价格是临时政府对民众的主要承诺,也是目前吉社会最为关切的问题,如能彻底落实,不仅将惠及民众,而且还会为临时政府打下牢固的执政基础。此外,吉媒体也指出,在当前,下调价格仅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们认为,吉临时政府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精力还应放在采取有效措施,铲除腐败,杜绝管理混乱等方面,以减少大量能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