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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首富 命运大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 21:25  经济导报

  ◆导报记者 梁士兴 济南报道 

  曾三次成为“中国首富”的国美集团董事局前主席黄光裕,被控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以及单位行贿罪3项罪名,日前有消息称,黄可能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有期徒刑。

  今年的中国内地首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于去年深陷“达娃之争”,经历了29场诉讼战,最终法律风险得以化解。

  “同样是首富,为什么二者的命运差别这么大?”在日前举行的中国法商论坛上,“达娃之争”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说,这就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问题,他们对法律风险处置的方法截然不同,所以他们的命运也完全不一样。

  两种命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取得巨大发展,同时,民营企业以及企业家们也面临各种各样的危机,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大的危机之一。

  民营企业家们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上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控3项罪名,昔日首富面临的将是牢狱生涯。

  而宗庆后虽然被指有3宗罪———国有资产流失、商业贿赂、偷漏税,但在“达娃之争”胜利后,宗庆后的法律风险已经全面化解。钱卫清说,“娃哈哈尽管打了两年半的官司,宗庆后也经历了人生的跌宕起伏和法律危机的考验,但最后以完美结局收场。”

  从法国达能欲以40亿美元收购娃哈哈集团旗下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到达能妥协,首先提出500亿元人民币转让合资公司股权,再到最终以30亿元将股权转让给了娃哈哈集团。钱卫清认为,“达娃之争”中,娃哈哈不仅保护了商标权,而且对合资公司形成了“反收购”。

  “黄光裕有一个致命的危机,就是官商勾结,相反,宗庆后的企业成长逻辑是面对市场,很少跟官员产生联系,企业的发展在阳光下,这就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差异。”

  钱卫清说,“极为重要的是,‘达娃之争’改变了人们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认识。”

  重财富轻法律

  企业家因触法律高压线倒下,黄光裕并不是孤例。2009年度因涉嫌犯罪落马或者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中,影响巨大的约有25人,包括黄光裕之妻、国美集团董事局执行董事杜鹃,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兰世立等。

  现实情况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往往注重财富的积累,却忽略了对法律风险的控制。

  据统计,中国目前有4300万家中小企业,每年因合同陷阱、招商融资等因素引起的法律纠纷造成的损失达数亿元,这些企业中,近8成未聘请法律顾问。

  据悉,仅2009年,企业因为自身法律监控不严,全国共有300多万家企业各项欠款达8000多亿元;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共审结劳动争议一审案件257630件,同比上升16.82%,用工风险已成为企业多发的法律风险之一。

  而国外企业的法律意识,要远远高于中国企业。

  美国企业在法律方面的投入是中国企业的50倍。纽约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4000人,仅律师队伍就达2000人;波音公司法律部门有232人,占公司高管人员的46%。在美国,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领域的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1%。企业法律顾问机制的建立,每年为美国企业减少2000多亿美元的损失。

  由“智商”到“法商”

  齐鲁学友总会会长、山东牧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卞建平在论坛上表示,“许多企业经营上殚精竭虑,但最终还是有官司找上门来。以山东济南的金德利快餐店来说,就是因为注册较晚,不得不改名为金德利民。”

  卞建平进一步表示,“企业家从社会底层一点一滴做起,为什么做大做强了,却做掉了自己?这些都源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虽有提高,但对法律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认识还远远不够。甚至很多企业家认为只要企业不惹官司,法律、律师就与企业没有直接联系。”

  其实,企业做得越大,危机和风险也就越大。“为什么有法律风险?企业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和外在的其他利益主体有一个互动关系。这种关系有可能上升为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行为就需要用法律制度来评判。如果该行为被否定,企业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酿成企业的法律风险。”钱卫清分析。

  钱卫清认为,“如今,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是让企业困惑的时代。企业家从草根创业到做大做强,有没有能力将企业做更大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能否保住企业的财富。”

  根据钱卫清的分析,民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首先是企业家个人法律风险,企业家与配偶、子女之间存在财产继承关系,同时企业家还面临人身安全、名誉权保护等问题。另外,企业与竞争对手间,企业的实际投资人和企业管理者之间,企业管理者与企业职工之间都存在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在企业与政府部分发生往来时,贿赂问题也是民营企业面临的巨大风险之一。

  卞建平认为,从最初的胆商(敢想敢干)到情商(沟通能力)、智商(经营、管理能力),今天,民营企业家们应该做“法商”。“现在应该是法、商结合的时代,但法和商却处于相对独立的两个区域。商的发展必然促进法的进步,而法的进步又会反过来推动商业的发展。法律才是保护企业最大利益的武器,法律才是企业的防火墙。市场经济只有依托法治才能真正发展和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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