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永文)备受关注的福州第二批合格电动车申报即日起开始,申报企业除了要向物价部门填报《价格备案表》,还必须遵守相关要求。昨日,福州市质监局在其网站发布公告,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经销商申请纳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应向福州市目录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第二批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上午9时。
“除了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外,申报企业还要遵守相关事项。”福州质监局相关人士说,与首批合格电动车申报不同的是,福州质监局还对申报企业提出了相关申报事项。其中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其授权经销商应领取并向物价部门填报《价格备案表》,严禁哄抬价格,欺诈消费者。申报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其授权经销商应与市贸发部门联系办理超标电动车回购事宜。列入目录的生产企业,其授权经销商应将《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复印件、目录内车型的彩色照片、授权销售承诺书张贴于销售点醒目位置,方便市民选购。
同时,福州质监部门还特别提出,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申报时若存在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违规行为,其产品将列入《禁止目录》,并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