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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实验区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 04:13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谢丹)平潭实验区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聘任台湾人才。日前省公务员局出台《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支持平潭引进高层次人才。

  此次意见在一系列人才引进举措上向实验区倾斜,包括:

  1.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平潭行政机关公务员今后将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事业单位岗位也会进一步采取绩效工资制度,参照经济特区和开发区的做法设立“实验区补贴”。

  2.大力支持实验区引进台湾地区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实验区在台湾发布人才招聘信息或赴台招聘人才。

  3.实验区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和职数限制。同时,省公务员局还将下放管理权限,简化程序,赋予实验区更多人事管理职责。

  据悉,公务员聘任制此前尚未在我省实行,是相对于公务员考任制、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来说的,机关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拔的方式,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在薪资上,聘任制公务员工资与绩效是挂钩的。目前,国内只有深圳等少数城市实行公务员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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