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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快讯》5月11日报道,乌兹别克政府对使用别国车辆载入的货物提高收费标准。
据悉,4月27日乌政府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出入境和过境外国汽运工具的监管》的政府令进行修订,规定了以下补充收费:
——对使用塔吉克货车及客车的收取90美元(以前是50美元)
——对使用土库曼载重10吨以下货车和12座以下客车的收取35美元(以前为20美元),10吨以上货车及12座以上客车收取55美元(以前收取30美元)
——对使用其他国家货车及客车的收取175美元(以前为100美元)
(驻塔吉克斯坦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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