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县质监局稽查队成功查获一起塑钢型材假冒案,当场封存假冒“中财”塑钢型材1.8吨。
新县质监局稽查队在对建材市场监督检查中,在李某塑钢加工厂,发现店内3名工作人员正在加工生产塑钢门窗,现场存放已加工好的成品塑钢窗有90平方。经查,该店用于加工生产塑钢窗的型财标明为“中财”塑料型材,为浙江中财型材有限公司生产,该型材喷码无立体感、贴膜颜色暗淡,型材受力后易碎,现场判定该批型材涉嫌假冒。同时,发现该店未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使用假冒塑钢型材极易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新县质监局稽查队对该批假冒型材进行异地封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河南省新县质监局何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