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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4月税收收入2.6万亿元增33.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 14:18  一财网

  国

  家税务总局12日发布最新数据,今年前4月全国税收收入完成2.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增收6545亿元。

  国税总局表示,经济增长为税收增长奠定了税源基础。该局指出,去年同期税收基数较低,而今年前4月税收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统计显示,主体税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13.7%,国内消费税增长57.7%,营业税增长37.9%,企业所得税增长41.1%,个人所得税增长21.8%,车辆购置税增长63.5%,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56.3%。

  分地区看,西部地区增长领先,东、中、西三大区域税收收入分别增长 32.6%、32.3%和36.8%。

  国税总局表示,部分税收政策调整带来增收,如增值税转型对机器设备投资增长拉动作用明显,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促进了汽车工业发展,提高出口退税率直接降低出口产品的税收负担,促进外贸出口增长。

  与此同时,一些增收政策则继续体现,如成品油税费改革和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翘尾增加较多收入,1-4月份国内消费税中的成品油和卷烟消费税分别增长51.7%和58.9%,共增收660 亿元,占增收总额10.1%。

  此外,排气量1.6升以下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由5%提高到7.5%带来车辆购置税大幅度增长,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增加了一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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