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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 14:04  财新网

  1983年为56.5%,2005年降至36.7%,近1/4工人5年未加工资;期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菁 12日发自北京)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连续下降近20个百分点;而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劳动收入分配不均导致的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据《新京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工人待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张建国称,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此后逐年下降,到2005年已下降至36.7%。而在这期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二者形成鲜明对比。

  近期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张建国表示,近年来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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