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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建224个充电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 04:13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吴静 通讯员 吴东升)昨日记者从福建省电力公司获悉,截止到5月4日,该公司与全省九地市政府已全部签订了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福州市还将购置2辆纯电动汽车。此举标志着由国家电网公司主导的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已全面铺开。

  据悉,电力公司将在泉州、莆田和龙岩分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个、20个和18个,南平、漳州和宁德将建电动汽车充电桩18个、12个和18个,三明将建电动汽车充电桩20个。同时,在福州市建设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建设充电桩70个。此外,该公司还将在5个直属县供电公司福清、石狮、长乐、晋江、南安各建设2个充电桩。

  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该公司同时将积极开展专业化的充电配套服务,包括电池租赁、电池充换及检测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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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汽车被称为“绿色汽车”,能量利用率比燃油汽车高7.5个百分点,污染物排量仅为普通内燃机车的2%-8%,随着能源发展战略的调整,电动汽车将成为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主导。根据国家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今后三年内我国要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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