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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看上去很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 00:2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胡嘉莉11日深圳报道】

  户型小、车站近、环保好标准户型为80平方米以下,这是将要建设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标准。

  记者今天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期公布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简称《标准(试行)》中,对保障性住房的选址、户型、装修、材料、绿化、交通等都设定了严格标准,选址公共交通要便利保障房将与住户的就业机会就近匹配,新建房至少80%的户型应选用8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户型,选址区域应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住建局就此内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标准(试行)》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的户型应选用标准户型,20%以下的户型可以根据项目用地情况,在满足本标准相应指标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设计。据悉,此次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活动。《标准(试行)》提出,保障性住区选址应结合交通导向开发(TOD)模式均衡布置,不宜过度集中,并与就业机会就近匹配。保障性住区主要出行方式应以大运量公共交通为主,道路资源配套公交优先,应与慢行交通方便接驳,提高出行效率。

  此外,《标准(试行)》还指出,选址区域公交线网密度特区内不宜低于4公里/平方公里,特区外不低于3公里/平方公里;特区内的选址区域人均公交车辆拥有率不宜小于14标车/万人,特区外的选址区域人均公交车辆拥有率不宜小于10标车/万人。(12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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