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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
米凤君
受贿682万受审
4月2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米凤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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