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辖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要求,梅河口市质监局立即召开了全局干部会议,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月27日召开了由全市食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及质量监管人员共计122人参加的梅河口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该局将公告内容进行细化,印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下发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自查,并告知企业今后将采取先通知后检查的新监督检查模式,即提前15天通知企业进行自查,质监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监督检查的模式,同时质监部门将严格按照《检查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截止目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都已经下发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企业正在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工作。针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将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确保对食品企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梅河口市质监局刘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