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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兼并收购必须符合环保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 10:01  一财网

  国

  资委主任李荣融11日强调,中央企业凡进行兼并收购,要严格开展安全节能环保审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并购;对不具备接收条件的,坚决不接收。

  他还表示,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十一五”结束后,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完成情况严格考核奖惩。

  其中,钢铁、电力、建材、交通运输领域等存在差距的企业要下决心把高能耗设备和装置停下来,该改造的抓紧改造,改造后还达不到节能要求的要坚决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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