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0日从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获悉,自2011年1月起,我国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介绍说,为带头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精神,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卫生部机关职工和来访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卫生部机关参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自2010年5月起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活动,计划到2010年9月底达到相关要求。
杨青指出,为保证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卫生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陈竺部长任组长,刘谦、尹力副部长任副组长,各司局和驻楼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司局和驻楼单位综合处处长组成。二是在多次征求部机关各司局和驻楼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三是对卫生部机关进行了环境布置,包括在楼梯、洗手间、车库、会议室等重点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在卫生部机关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在卫生部机关传达室门口、办公大楼入口处设立禁烟提示牌;在一楼大厅摆放控烟宣传资料和戒烟指导手册,供免费取阅等。四是加强监督评估,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和来访者的控烟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此外,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卫生部门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2009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到2010年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