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昨天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今日《深圳晚报》A20版)
烟草每年夺去100万国人的生命,危害不言而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近年来已成全球趋势,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控制烟草消费,对于整个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由于涉及的烟民数量众多,同时关系到公民私权,公共场所禁烟在我国可谓知易行难。从之前我国部分地方公共场所禁烟的实践来看,也大都收效甚微。在我看来,要想让公共场所禁烟的举措落到实处,一方面除了要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处罚外,政府部门在禁烟、控烟上做出表率也非常重要,而这不妨从禁止公务用烟开始。
政府本应做减少烟草消费的模范,但事实上多年来我国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现象十分严重。据已经曝光的湖北洪湖、监利两县(市)为例,一年的“公务用烟”就达1.5万~2万余条,每条规定的标准是300~600元,总计所耗约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这两个县都还是比较贫困的县(市),以此估算,全国的“公务用烟”花费之巨可谓惊人。公务用烟不仅浪费了巨额的财政资金,而且带来了严重的腐败问题。由于存在公款消费烟草的市场,烟草企业竞相生产天价卷烟,其价格高出普通卷烟数十倍乃至百倍以上;这些天价烟大多为官员公款消费,有些天价烟被定为政府“接待用烟”;更有甚者,一些天价香烟的广告就是“厅局级的享受”。
禁止公款消费香烟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履约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需要。事实上,关于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然而,多年来,这一规定流于形式,不仅会议期间公款大量消费香烟,在平时的公务接待中,香烟也几成必备品。公款消费烟草的泛滥,一方面在事实上与我国控烟的政策与决心违背,另一方面也引起公众和社会的反感。
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对3630人做的关于对公款买烟的看法的调查显示:98.76%的网友认为政府机关不应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卷烟,98.24%的网友认为卷烟不是政府进行公务的必需品,96.86%的网友认为公款买烟是一种腐败行为,93.22%的网友支持政府制定禁止公款买烟的相关政策法规。显然,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