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21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七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财新网】(记者 贺信10日发自北京)央视大火案一审宣判于5月10日下午3时左右作出。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中央电视台原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的徐威危险物品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七年。全案21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七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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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的宣判和之前开庭的时候一样,每位被告人仅允许一名家属进入旁听,诸多媒体记者亦被拒之法庭之外。
据参与旁听的人士介绍,听到判决结果,20多位被告人均表现平静,不过有家属当庭失声痛哭。
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可于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日内通过一审法院或直接向其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建央视新址火灾发生于2009年2月9日农历元宵节之夜。央视新址办未按规定报警方批准,擅自雇用烟花公司燃放A类烟花,由此引发新址北配楼起火并持续燃烧近六个小时。这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一名消防队员牺牲,六名消防队员和两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约2.13万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4亿元。
此次事故共有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4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宣判的21人于今年年初起诉至法院,案件并于3月23日一审开庭。另有五名涉嫌渎职的监管部门官员尚在侦查当中。这五名官员分别来自北京市建委、北京市质监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这场看似肃整严厉、涉案者众的刑事问责,牵扯多名事先并不知情的,参与烟花运输的农民、烟花仓库主人及无业人员,因此受到舆论质疑,有以“向下追查的深度”掩饰“向上追查的高度”的嫌疑。
77人当中的另外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被行政降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被行政撤职,并被撤销党内职务。赵化勇已于2009年5月16被免去中央电视台台长职务。
央视新址工程项目2001年12月获准立项,2005年开工建设,原计划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投入使用,工期已一延再延,建设总投资也一加再加,从最初的76.66亿元增至目前的建安和设备投资总计200余亿元。2009年12月,央视新址失火的配楼已开始修复,修复完成后将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