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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酒店获赠30万元保额 激活时却告知已过使用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 10:07  中国网

  这个月,何先生突然想起,去年11月通过一个电话平台预订酒店,获赠了一份30万元保额的交通意外险。根据当时的活动规定,保单要由消费者激活后才能生效。何先生当时一直没有去激活这份保险,结果现在想要激活保险时却被告知,该保险活动已于2010年4月30日结束了,无法激活。这样的结果,让何先生无法接受。

  “当时预订酒店以后,我收到了电话平台发给我的一条短信,说赠送给我一份有效期为7天的30万元保额的保险。短信中有激活保险的用户名和密码,也就是说需要登录相关网站才能激活。”何先生表示,短信中并没有说明该保险在激活前有有效期,“它既然没有任何说明,我的理解就是即使过了N年我再去激活,这个保险都是有效的。”何先生说。

  最近,何先生要出远门,准备激活保险,结果却得知活动已经结束,这让他十分气愤。“虽说这是一个赠送的保险,但不能一点说明都没有就给取消了。再说我也不是非要什么补偿,就是希望电话平台能给我一个可以接受的说法。”

  本报维权记者帮助何先生拨打了电话平台的客服热线。5017号客服人员解释,何先生当时获赠的保险是他们单位和泰康人寿合办的名为“订酒店送交通意外险”的活动。活动时间是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但是保险的最晚激活期限是今年的4月30日。“关于保险的激活有效期,我们确认当时是有短信说明的,并且是和赠送保险的短信一起发送的。”客服人员表示,可能是因为信号不好或者手机停机等原因导致消费者没收到这条短信。“何先生是否收到过那条短信目前很难去查证,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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