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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加志姚丰亿◇马辉)周婆婆投诉,今年3月,她到娇口宝丰路一个三星酒店吃饭。饭后她由女儿扶着下楼,因楼梯两边无扶手,无提示标语,加上地面湿滑,导致两人一起跌下楼梯,造成她腿部多处骨折,花医药费等数万元。因双方就赔偿金协商未果,消费者便投诉至市消协。
市消协人员调查后得知,酒店楼梯没扶手,平面台阶与上一级平面台阶之间,竖着贴着提示语,下楼梯时顾客看不见。后经调解,店方同意赔太婆医疗费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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