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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里发帖,我只是在还原事实真相。”继本报5月3日、5月6日连续对“中年女官员‘狂殴’女童”事件进行跟踪报道之后,昨日下午,作为当事一方、发帖人、女孩的父亲韦某携妻女来到本报,叙述了事件中他们一家的说法。时至今日,双方各执一词,都称自己所述情况与警方目前所掌握的监控视频相吻合,孰是孰非,在双方陆续补充的说法中,成了一个“滚雪球”式不断变大的迷局。
“我是一个温和的人,不是个为一点小事就去争执的人。”昨日下午,当记者完成采访放下手中的笔,当事人韦某最后强调道。当天,韦某带着妻子和女儿来到报社同记者见面,称5月6日本报刊登的王某自述有很多不符合事实。他表示,对于王某的姐姐,他愿意道歉,“哪怕下跪都没什么,但王某必须对我女儿负责。”以下是对韦某采访的实录——
回应一:“打我女儿是事实”
记者:在整个冲突过程中,王某到底有没有“拳打孩子、拉扯孩子头发,并且把孩子快拉到地上”的情节?
韦某:打我女儿是事实。她先后两次用右手从我妻子的右侧往左下侧拉孩子的头。是我妻子报的警。
一开始,王某是站在酒店立柱旁的台阶上,我先从她和立柱旁穿过去,向酒店大堂里面走,我妻子抱着孩子在后面走,经过王某身边时,可能是孩子的头碰到了王某的胳膊,王某便大骂。我立即转回身指着王某,质问她为什么骂人。就在这时,和他们一起的王某军冲出来,打开我指着王某的手,从前面抱住我的腰将我推倒在地,骑在我身上,按住我打我。他们家一帮人也都上来打我,人很多。(韦妻补充道,“摔倒两次。”)
见这种情形,我妻子上前推骑在我身上的王某军,求他不要再打。这时王某上来,用手中的包砸我妻子两下,我妻子连忙抵挡住孩子。在王某的追打下,我妻子一直躲到停车场里。我这边后来推开王某军站起来和他对打。由于他比我矮,被我追打到台阶下。我一直在追问他:“你为什么打我!”
就在这时,我听到妻子求救的声音,就跑过去追打王某。(韦妻补充:“王某的女儿还抄起绿茶饮料先泼我和孩子,再拿瓶子砸。”)我确实踢过她两脚,要不是她跑得快,我不打死她也打她个半死。
回应二:“我妻子没有过错”
记者:有网民称你当时是在酒后状态。
韦某:我是去参加朋友婚礼,连晚饭都没吃,怎么会喝酒?当天我中午喝了啤酒,可能是身上带了酒味。
记者:你是怎么同王某的姐姐发生接触,造成她摔倒的?
韦某:当时我在追打王某。王某的姐姐在我右侧拉住我的胳膊,我当时一心想追上王某,用力一甩使她摔倒在地。我没有停,继续追赶王某。我当时确实是处在失控状态,在民警面前我还在喊,让他们交出人(王某)来。
记者:在整个过程中,你认为你妻子有没有过错?
韦某:我妻子没有过错。
记者:你手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你的受伤部位还有几处?
韦某:是王某军在抱推我倒地时,手打在迎宾牌上划破的。其他的伤主要在左右手臂和大小腿,迎面的多,背部还有两处。
记者:既然伤不是对方打的,为什么你会在网上描述手上的伤,并且发照片到论坛?
韦某:我认为这个伤是在整个冲突中受的,不管间接的还是直接的,都是在事件中受到的伤害。这就像王某姐姐受的伤一样,我没有打她,但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回应三:“身份信息是打听来的”
记者:你网上提到“海关官员”、“将军之女”、“经侦大队长哥哥”,这些信息是怎么获取的?
韦某:双方冲突后在派出所录口供时,我安排两个朋友到询问室门口听来的。我朋友说听王某自己讲的,说是她讲出以后,她姐姐立即制止她继续说下去。
记者:王某的姐姐质疑,你是怎么获得她的户籍住址的。
韦某:在深圳这个地方,打听一个人的住址还难吗?我通过朋友转朋友,转了不知道多少手打听来的。那天我和一个律师朋友带着一名女性朋友,拿着水果篮,一起找到莲花二村她身份证上的地址。开门的是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我们问他王某的姐姐在吗,他说他妈妈出去吃饭了,我们就把水果篮留给男孩,让他打电话给他妈妈说我们来过了。后来对方打电话给我的朋友,说我们弄错了,要我们提走果篮,我说“不管她是不是住在这,给你们了”。
回应四:“发帖子是因为没路可走”
记者:关于调解,你认为对方为什么不能接受你?
韦某:我曾通过朋友转朋友找对方商量,朋友反馈的信息是,王某一家很有钱,不在乎钱,要解决这事没有20万元拿不下。
第一次去派出所调解是在去年12月份,双方没说几句话。王某和王某的姐姐各有代理律师,由于王某军和王某的女儿也都有轻微伤,对方人员无法完全到齐,不具备一起调解的条件。此外,王某正在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我当时表示,我可以道歉,但仅是对王某姐姐道歉。
在我眼中,这起事件的最大受害人是我的女儿,第二受害人才是王某的姐姐。
第二次调解是在今年4月29日。我表示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我愿意承担,王某的代理人表示愿意调解,而王某姐姐的代理人则不同意调解。
记者:调解意愿被拒绝,第二天你发出《 深圳海关女官员!将军之女?丧心病狂街头狂殴一岁幼童!令人发指!!!》帖子,这中间有没有什么关联?
韦某:我认为自己没路可走,才发出这个帖子。如果要杀我就快点来,不要用刀子慢割。
我们家只有我一个人赚钱养家,如果我进监狱,他们母子俩就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不怕有问题出现,但就怕自己没有能力去处理这些问题。
我还是要对她们讲:做人,不要把别人逼到绝路上!
回应五:“重来一次,我依然这样做”
记者: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你有没有评估自己在这起事件中的得失?
韦某: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了。
记者:由口角变成伤害案,你有没有后悔的地方?
韦某:如果重来一次,我依然会这样做。
记者:从现场到网络,再到媒体采访,你多次提到要“整死”王某的话。你认为暴力或“你死我活”是解决争端的惟一出路吗?
韦某:如果不是逼急了,我是不会这样的。当时我真是很激动,很失控。如果是现在,我还会动手打她的,因为她伤害了我的女儿。谁敢动我的孩子,我必须动手,这是我无法忍受的。
记者:对于4月30日的发帖,你认为有无失当之处?
韦某:没有失当之处。我只是还原事实。我相信法律制不了她(王某),公众的评判可以给。
真相
究竟是什么?
双方各执一词,都称警方手中的监控录像支持自己的说法,都表示愿意让记者从视频看到真相。但处置此事的派出所迟迟不肯接受采访,也不愿拿出这段解开悬疑的录像资料。其中隐藏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隐藏这段真相又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后果?是否真的有利于明辨是非解决争端?
从案发至今已有小半年,按照福田警方给韦某开出《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日期算,也过了3个半月。一起不算很恶性的、由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历经了多少波折?又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耗费了多少警力和社会资源?
在采访结束时,记者以一个普通市民身份对韦某说:按照你说的情况,事情的发端是你用手指着对方。假设一下,若你没有伸出手,忍了,还会有这些是非以及衍生到每个人身上的痛苦吗?保护孩子,在事后已经晚了……
(田语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