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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保不宜“公私有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 04:06  广州日报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召开民办学校安全会议,要求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配备、加强校园保安等安全力量。与会部分学校的校董表示:配多名保安装监控费用较大,希望政府能扶持。(见5月7日《珠江晚报》)

  要求民办学校在保安配备等方面要和公办学校同一标准,这本身并没有错。不过,从另一方面看,配备、加强校园保安等安全力量,也就意味着学校要为此承担一定的经费开支,这对于享受政府财政性经费的公办学校来说,或许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民办学校的经费来源几乎完全依赖收费,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又受到政策的严格控制,如果让他们在安保方面比照公办学校的标准进一步加大投入,确实会增加其负担。由此来看,部分民办学校提出“希望政府能扶持”的要求,也并不算过分。

  公办和民办学校在安全问题上是没有任何差别的,从每一个学生到每一处校园,其安全与否,无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因而,在校园安保这个问题上,绝不该“公私有别”,尤其是在学校安全已上升到国家高度这一现实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安全问题同样要受到高度重视,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思想上、观念上不能对民办学校的安全问题有丝毫马虎与懈怠。

  或许受历史原因或现有条件的限制,政府目前还不能像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那样,对民办学校的所有难题都实行“包办”。但我们应该意识到,校园安全重在抓薄弱环节,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城郊接合部学校以及农民工子弟学校,更应当成为提升校园安保能力的重点“关照”对象。

  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经费安排和社会治安力量的配置上,向安保力量相对显得薄弱一些的民办学校适度倾斜,对确有困难的民办学校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扶持,用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确保所有的民办学校都能和公办学校一样,成为学生无虑、家长无忧的安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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