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红林 文生 记者 马辉)请“讨债公司”追债,旧债没追回,讨债经费竟不肯退。
湖北荆门人王以祥投诉,安徽人张曙光于2002年,欠下湖北沙市人林祖斌9.5万购煤款。因林某偏瘫卧床,委托他向张曙光讨债。他多年讨债未果,去年9月,看到武汉恒威财务咨询公司广告:“诚信讨债,不成功不收费。”
他打电话咨询时,公司方再次承诺:不成功不收费。他便于当月18日,来到武昌武珞路460号聚豪华庭15层11号,找到该公司,公司要他预付6000元后才能签合同。经讨价还价,他交了2000元保证经费和相关欠条、购煤合同等,双方共同约定:公司一月内追回全部欠款,欠款的35%作为公司回报。若有违约,赔偿另一方协议金30%的经济损失。
之后,公司先是说业务忙,要他耐心等待。后又说,跟他签合同的员工,把收客户的钱打麻将输了,已被公司开除,公司对员工的个人行为不负责;再交8000元才能追债。
今年初,他要公司退还上半年交的经费时,公司经理易来新说:在公司收回合同及收款收据后退钱。他交了合同原件,却留了一手,没交收款收据原件,只是在收据复印件上注明:自愿终止合同。公司又变卦说,等公司从员工处讨回2000元后,再退给他。
之后,公司值班员又要他找公司法人易显方。最后,公司竟称,“恒威公司”与他无任何“讨债”合同关系,还说他无理取闹。
武昌中南工商所接投诉一查,该公司超范围经营“讨债、找人、拍摄取证”、“提供电话清单、户籍、车辆档案”等。
工商人员当场责令公司退了顾客的2000元钱,昨日,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