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扬)“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目前社会热点议题。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关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建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正抓紧制定。
齐骥表示,对于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住建部正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我理解,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应该依据借款人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他的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做认定。”齐骥说,鉴于有些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其他信息作为补充。
齐骥提到,有下列情形的,贷款人需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第一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就是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家访等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这主要是解决征信系统、住房登记信息系统不能覆盖所有家庭成员的问题。通过家庭访问等调查,确信借款人有不止一套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就应该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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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用地将可划拨供应
本报讯(记者刘扬)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昨天表示,多项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用地可以通过划拨供应。
齐骥提到,在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过程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有五个渠道,一是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就是在实施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可以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到试点内容。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四是积极探索允许保险资金、长期信托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者定向募集等方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五是探索运用房地产信托基金来拓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融资渠道。
齐骥特别提到,从土地供应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的用地可以通过划拨和有偿使用的方式来供应。此外,财政支持方面,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央以适当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予以补助,省级政府可以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租赁住房贷款给予适当贴息。
在税收方面,对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要给予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收费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执行。RJ047
632亿元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
本报讯(记者刘扬)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今年中央安排632亿元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到2012年底,全国要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主要是指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也包括目前还居住在各类棚户区当中的低收入家庭,今年要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齐骥表示,今年中央加大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了632亿元补助资金,同时提高了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对棚户区改造也安排了补助资金,要求各地在安排中央代发债券时也要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倾斜。
“通过增加中央的财政支持,通过地方解决配套资金的渠道,通过土地的有效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齐骥说,要建立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这个机制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很快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地方政府的责任、资金的来源、土地的供应联系在一起,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进度。RJ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