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京十二条”规定,“暂停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1套房。”“一户一房”和“限制三套”是“京十二条”的亮点,你怎么看?
唐学鹏:国家现在出台的调控政策已经很清晰了,我总结为“(事不过三)房不过三”。“房不过三”,意味着首套自住房、二套改善房之外,就中断了第三套房的购买权了。所以说,北京版“一户一房”制比国家的基调更严厉一些,不过我相信,如果政策过于严厉的话,那么反弹这个政策的力量也会很厉害。所以,北京能严格执行“房不过三”原则,已经算不错了。
新京报:“一户一房”制该暂时还是长期,现在存在一定的争议。你怎么看?
尹中立:我几年前就提出“一户一房”。北京版的“一户一房”制应该成为中国的基本住房制度,不应该仅仅是调控房价的权宜之计。不少人光看到标题就断章取义,很容易误解。“一户一房”制度是指一个家庭(包括一对夫妻和其未成年子女)只允许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国家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如《住房保障法》)规定每个公民享有政府减免税费的住房,将之确定为公民的基本住房保障。国家对居民属于计划内指标的住房采取低费税政策,而对计划外住房采取惩罚性的高费税政策。
新京报:依据是什么?
尹中立:实施“一户一房”制度是基于人多地少的国情,如同将计划生育立为国策的依据是一样的。这个制度在国外早已有之,最早起源于英国。
19世纪末,英国房地产价格飞涨,老百姓怨声载道,20世纪初,英国通过法案,强制规定所有房产不得私下转让,居民待售的房产只能由政府出面收购,然后出租给贫困人口。在通过上述法案后的60多年时间里,英国房价一直处于稳中趋降状态,调控效果非常明显。但随着时间推移,政府也为此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导致该法案在20世纪70年代被废止。在该法案被废止40年后的今天,英国再次被住房问题所困扰,解决住房问题成为新上任首相的头号任务。
叶檀:我不主张将“一户一房”制长期化,因为这是政府直接把手伸到住房市场的终端消费与分配上。政府需要做的是通过激励手段去调整居民投资取向,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来生硬干预。政府采取激励手段要比采取“一户一房”制好一些,比如可以对二套或三套以上住房征收重税,比如可以通过对境外人士的房产投资诉求课以重税进行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