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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崴俄罗斯岛成为远东第三个经济特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 16:38  商务部网站

  俄总理普京签署政府令,批准在2012海参崴APEC峰会举办地俄罗斯岛建立旅游休闲经济特区。这是远东联邦区继马加丹经济特区和哈巴罗夫斯克苏维埃港港口经济特区之后获批的第三个经济特区。

  俄经济发展部部长纳比乌琳娜透露,该部近期将与俄滨海边疆区及海参崴市签订协议,并承诺俄罗斯岛经济特区的投资政策20年不变。

  (大连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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