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200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档案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同意工商总局在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建设商标档案库房等业务用房。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商标档案储存、管理问题。
转发此文至微博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