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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村民上访被判“敲诈勒索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 11:39  上海商报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农民上访换来三年牢狱之灾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一个老农民,拿着一纸法院判决,不断上访,反映村里占了他的土地。在上访期间他遭到过殴打,被关进县“帮教中心”4次。他没有想到的是,同一家法院,如今判决他“敲诈勒索政府”,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离奇的事,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上访成“敲诈政府”

  2008年12月15日,山西省临县兔坂镇农民马继文到了兔坂镇镇政府。去的缘由,马家的说法是镇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要他去解决问题,而镇政府的说法是马自己去的。

  据临县法院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当时镇党委书记闫福平、镇长李卫平、副镇长张玉成、镇团委书记赵金栋在场。“为了缓解非正常上访造成的政治压力”,双方达成协议,马继文保证过年前不去上访,政府方“被迫答应”给他6600元,马当场领取了钱款,并写了保证书。在2009年3月8日的另一次上访中,临县信访局人员还给过他900元。

  在2009年11月6日的一审判决书上写着:“被告人马继文利用了其对形成上访条件的熟悉,便以进京上访为由要挟兔坂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临县信访局接访的人员,迫使给其数额较大财物,共计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审后马家上诉,吕梁中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临县法院重审。

  2010年1月重审,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判,马继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曾胜诉却拿不回地

  马继文持续上访,是因为他失去的150亩地和数十株被砍倒、剥皮的枣树。

  上世纪80年代,正是农村释放活力的时候。山西省为了治理荒山荒地,进行“四荒”拍卖。临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了大红塑料皮的“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

  马继文在柴家岔村买下3孔窑洞和当地大桥沟的最大一块荒沟。马家雇来推土机,将小荒沟推平,筑起了堤坝。本来全是石头底的山沟,慢慢蓄起了水土,变成了一块平地,种上了枣树、桃树、玉米等作物。马家的生活日渐红火起来,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富裕户。

  但马家的好日子,在15年后开始遭遇寒流。1999年春,柴家岔村委以马继文连续5年没有缴纳土地承包费为由,将购买的土地收回,重新划分给农民耕种。马继文起诉到法院。

  2000年,临县法院判令柴家岔村委将大桥沟的土地归还给马继文。

  但是,村民们没有退回土地,法院判决一直无法落实。

  从此,马继文走上了持续上访的路。

  国家机关印章造假?

  马继文获罪的另一个罪名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在2010年的一审判决书中,临县公安局委托山西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是:马继文和另一名村民赵学亮的“使用证”上,“临县人民政府”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章形成的。

  从1973年到1994年一直担任柴家岔村村支书的老支书吕成阳说,在“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下发到村委会的时候,上面已经盖有临县人民政府的公章。掌管村公章的村会计已经去世,

  这位1965年入党的老支书证实:“县里纪检委来找过我作证,他们是下来作假来了。”

  “他们把我作证‘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盖有临县人民政府的公章’这句话划掉,改成‘空白的’,叫我照着这个内容誊写一遍。我当时不答应,说:‘你叫我这么写,不是叫我拿屎盆子往我自己头上扣吗?我可不写。’他们说,不写就不让你回家,我儿子着急要回家,劝我写,我才写的。”

  “公民使用权利该有个度”

  3月23日,记者来到了临县政府办公室。

  当记者说明“检察院能够起诉敲诈勒索罪,政府是受害主体,希望了解政府是如何被敲诈的”,办公室主任回答:“案件还在二审,我们该说明的都已经在案卷里呈现了,你们找审理的法院去。判决又不是闹着玩。”

  当天下午,记者到达临县法院见到了法院院长郭建林。他认为,“公民使用权利应该有个度”。

  记者问:“那您觉得马继文收了政府的钱,是否就超过了度?”郭说:“马继文的事我不好评价。”

  记者问:“敲诈勒索罪是采取非法的手段,而马继文用的是上访手段,那么,请问上访是不是非法的手段?”

  郭院长回答说:“现在不好解答,这个问题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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