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像是一桩“无头公案”,“五四”本是一个应该被所有青年所铭记和自励的节日,然而从这一天的18时40分到次日凌晨10分,华强北上演了惊心动魄、漫长拉锯最终成功救下一位意欲跳楼青年的一幕(5月6日《深圳晚报》——“兄弟,千万别自弃”)。
长达5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出动了公安、消防、政府机关、传媒和物业管理部门数十人,记者4次长谈,最终有惊无险。然而,除了那幅醒目的标语——“哥不是在作秀,哥只为了印证一个传说”——以及当事人散乱的只言片语,我们得不到更多的有效信息:当事人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为什么要跳楼?漫长的救援工作中,记者及所有人都不得不聚焦于其生命安全,从其模棱两可的“××董事会主席”及“十年了,我什么都没得到”的语句中,似乎只能归于八个字: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如果读者不是太健忘,或者稍微翻阅一下报媒,当能发现去年的9月6日,同样也有人在华强北上演了一起“跳楼秀”,同样引来了救援部门及群众围观,最后也同样“平安脱险”。而如果将视野放的更为宽广一些,除了那些确实讨薪无路、维权无门的人们,“跳楼”在很多的时候都成为了一个“秀”,不仅不能起到正当的维权作用——假使真有权利被侵害的事情发生——更多还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套用跳楼者打出的那幅极为时髦的标语,跳楼不是“传说”,维权更应“节约”——无论是自己的生命,还是社会资源,都应该谨慎使用,不能随意“浪费”。
深圳拥有广大的外来人口,华强北更是其“标志性”地带,选择在这样的地方“跳楼”,无论是否成真,其轰动效应都不言自明。然而,大部分“跳楼”者的目的都并非是要真跳,只不过是想借机引起注意、从而解决个人难题。我们自然无法冷血地将一切“跳楼”都视之为“秀”,因为这会忽略掉真正有维权需要却无法通过正当渠道维权的人们,更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但我们同样不能鼓励把“跳楼”作为“印证传说”之手段的行为,如本文中提及的这两位。现有的报道中都无法证明其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哥不是在作秀,哥只为了印证一个传说”的行为就更令人摸不着头脑。须知,每次有人跳楼,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都需出动,包括气垫在内的各种设施都要启用,自然也会造成交通拥堵……计算下来,成本都在上百万。
自然,生命可贵,不能用金钱来计算和衡量。但是,当众多的“跳楼秀”发生之后,如果其中真有“冤情”尚且罢了,如果只是为了“印证传说”,不仅会造成巨大浪费,这种浪费,个人肯定无力也不会承担,而公众在见多了这样的“秀”之后,更会麻木起来,反倒让真正的“维权”者们也被打入“作秀”的行列,所造成的冷漠会将温情淹没,势必催生更大的悲剧。
跳楼不是“传说”,更不应成为“秀”,维权应该更为理性和“节约”。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讲,轻易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境地而试图取得权益者,大多都于事无补——自己既无力自救,侵权者也不会假以仁慈,而社会公共资源还要疲于奔命。尽管这也许是一种“绝望”,但却不应为理智者所使用,即使纯为个人利益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