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超文)深圳房地产调控细则公布之前,业界普遍预计其措施将较为严厉。但昨日的措施公布之后,有网民认为政策比市民预料以及北京等地的措施要宽松。对此,有关人士进行了说明。
细则起草人之一、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博士表示,各城市所面临的房地产形势和市情不一样,但首先都是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精神,地方政府在选择可实施的政策时,要依据城市的市情来制定政策。
他说,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发展的有关问题。在《意见》的出台起草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一直强调政策评估,在结合我市一季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在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我市房地产市场已经产生的积极变化和后续发展趋势,客观分析了我市拟定各项具体措施对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社会的短期、中长期影响,以及相关利弊分析,以上工作保证了《意见》细则制定的科学性、执行的操作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有关人士表示,《意见》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在增加供应、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完善长期住房公共政策等方面体现了新意。由于深圳土地资源有限,住房供求关系一直呈现较为紧张的局面,这也是我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根本原因。因此,《意见》从解决我市长期住房供求矛盾出发,特别强调了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的问题,要求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近期城市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计划和住房建设实施计划,保证计划居住用地和各类住房的有效供应。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我市“夹心层”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住房问题,此次细则提出了完善住房公共政策的思路。同时,我市提出了加大人才安居住房的建设力度和有效供应,2010年起,各年度占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商品房主要用于人才安居工程。业内人士表示,全市新供商品房和城市更新项目,加上年内我市将完成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5万套,这使得在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上,公共住房与商品房将各自占据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