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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抗告被驳回 续羁押至6月23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 01:20  中国广播网

  新华网台北5月6日电(记者向建国 李寒芳)台湾“最高法院”6日驳回陈水扁的抗告,继续羁押他至6月23日。

  上月16日,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延押陈水扁2个月,认为扁家海外资产未汇回前,陈水扁仍有支配资产的可能,有逃亡之虞。

  陈水扁提出抗告,本月6日被台“最高法院”驳回,这意味着他将被延押至6月23日。

  陈水扁在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洗钱等数起案件中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审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移审后,台湾高等法院于去年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并于当年12月17日第一次延押,今年2月8日第二次延押、4月16日第三次延押。第三次延押期限为4月23日至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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