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楼市调控政策昨天又有了新进展。4月末,北京出台了关于国务院房地产政策的北京落点政策,二套房首付提高到五成,第三套房贷暂停。从昨天起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也跟进了该政策。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2010年5月5日开始,北京市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客户需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贷款套数,首次购买90㎡以下住房,首付比例为两成;90㎡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为三成;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同时取消第三套房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并没有相应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到底是以贷款为标准还是以住房拥有套数为标准,北京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细则还在制订当中,最后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发文进行通知,北京公积金中心适时再作政策的调整。据了解,随着商业银行对房贷从严,一些购房人把目标瞄向了全款及公积金贷款。统计显示,4月15日国家房产新政出台之后,在二手房成交量中,公积金贷款比例从原来的15%左右上升至19%左右。而全款客户则从一季度的36.5%上升到了新政执行后的突破五成。
“五一”后北京经适房不能再“同名转商”
与此同时,北京的经适房政策也有了新变化,几天前住建部发布通知,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这个规定一出,就引发了北京已满5年经济适用房的“换证热”,不少业主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不过,”五一“假期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北京市丰台区和朝阳区发出通知,将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政策由“同名转商”改成了“上市交易过户转商”。这意味着,在“五一”假期之后,北京的经适房全部不能再“同名转商”,而必须要上市交易,经适房才能转变身份成为商品房。
昨天一大早,当记者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大厅时,发现门口张贴了两个新通知,通知规定,“自2008年4月8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据了解,这个通知是昨天刚刚张贴发布的。通知一出,朝阳区的许多经济适用房业主都赶过来排队领号,急着将名下的经济适用房转变成商品房。北京经济适用房房主(记:你是过来经转商的吗)对(记:你为什么这么着急来办)昨天听中介说五一后收契税了,心里着急啊,赶紧过来办了(记:你有什么担心吗)担心以后政策还要变化,怕有损失
很多经适房业主都表示,后悔没赶在五一前办理经适房“同名转商”手续,现在走上市交易程序,要多交不少的契税,但还是抓紧办吧,免得以后政策再有变化。据了解,在”五一“前,北京各区“经转商”的政策是不同的,朝阳区和丰台区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同名“换证”的,产权人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后,就可以在不更名的情况下,直接把经适房产权证换成商品房产权证;而海淀区和昌平区则规定不能“同名转换”,产权人必须通过交易的形式才能给经适房“换证”,二者的差别主要在契税的缴纳上。而五一过后,北京等于已经是全面禁止了“同名经转商”。
新闻链接:哪些经适房能“经转商”
经济适用房禁止“同名转商”带来的最实质性的变化就是,产权人需要多交一次大约两到三万元的上市交易契税。现在北京的很多经适房业主,都还不太清楚,自己的房子现在到底有没有达到上市交易的条件,而办理”经转商“究竟具体要花费多少钱? 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按照2008年北京出台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且房屋所有权证年满5年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出售时收取10%的综合地价款,以及1.5%到3%的房屋契税;而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且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时,则要收取70%的综合地价款,以及相应的房屋契税。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14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房屋契税税率为1.5%,不用缴纳营业税;而140平方米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房屋契税税率是3%,而交易时还要缴纳5.5%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