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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版国十条公布 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房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6日 13:51  21世纪经济报道

  节前传闻将出台的深圳版“新国十条”细则终于露面。5月6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委网站公布了“新国十条”执行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强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该细则比业内之前预期宽松不少。

  通知表明,深圳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差异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事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而此前一直在业内流传的如北京一样提出的限购政策则没有在通知中出现,业内普遍认为,此政策比预期中的要缓和得多。

  此前报道:

  深圳国十条细则将出 非深户限购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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