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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66个销售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5日 04:12  东南快报

  按原购价和使用年限分档回收,回购最低价格200元到1000元,政府再按回购价20%补贴车主

  本报讯(记者 许才芳)今日,福州市区将正式开启超标电动车回购工作。66个签订了“超标电动车回购承诺书”的销售点开始不限品牌回购市民的车辆。同时,超标车的具体折价标准也于昨日正式出炉。

  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价格将按原购价分三个档次,使用年限分四个档。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具体价格见表)。据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表中所列的年限回购价是指正常使用的年限,个别情况可视实际车况面议。

  另外,福州市财政给每辆超标电动车补贴标准为:回购价格×20%。回购款和政府补贴款由销售点当场支付给车主。而换购,“电摩”也可以按指导价抵价,但不享受20%的补贴价格。

  按照要求,电动车销售商要在回购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回购价格。

  记者还从福州交通整治办了解到:今日上午各回收点人员还要接受培训,好让他们消化回收流程,到今日下午,各个回收点才能启动回购工作。

  交通整治办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车主需要提交的回购材料有:税务正规发票原件;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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