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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联合公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联合公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13号令),自5月10日起施行。

  《办法》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的部门职责分工、许可管理范围、审批条件程序、监督管理措施、主动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许可管理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办法》强调了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进行动态监管,明确了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军方的监督管理职责,科研生产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设立了年度检查制度、保密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为加强许可动态管理和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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