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僵化的医师制度框架,已不适应当前医疗教育和实践的需求,并导致医院纷纷悄然过界【财新网】(记者 刘京京 4日发自北京)曾经沸沸扬扬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下称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于4月28日上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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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日二审宣判,分别驳回了原告与被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据此,北大医院承担民事责任,应赔偿原告王建国及其岳母75万余元;但同时,判决最终并未明文认定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在“非法行医”的指控背后,是一个尴尬的事实:《执业医师法》僵化的医师制度框架,已不适应当前医疗教育和实践的需求,并导致医院纷纷悄然过界。在不出事的时候,这种越界无人追究;一旦出事,医疗机构和医生将不得不面临严峻的后果。
北京几所知名医院的院长均对本刊记者表示,如果实习医生不能获得实践的机会,他们永远也无法成为具有临床经验的医生。北大医院在其博客上指出,《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社会的发展。
一个医学生要变为医生,需要经历多道关口。以本科生为例,五年学业中间,要有一年的见习、一年的实习。毕业后,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要再在医院试用一年,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并注册后,可成为住院医师。再接受五年的住院医师培训,轮转各科室,才有资格升为主治医师,拿到中级职称。
因而,洪涛对此规定表示不解:“那一年试用期到底用来做什么?”独立诊疗是非法的;如果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临床实践,却又跟后一阶段的住院医师培训没什么差别,那又何苦浪费这一年的时间呢?
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定没有考虑七年制(本硕连读)、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和本科毕业直接考研学生的要求。这些学生即使读完了前五年的本科阶段,也仍然还是学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直到他们拿到了硕士或者博士的学位,并再试用一年。这显然是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
由于目前医疗卫生服务严重供不应求、医学院生源和大医院医生日渐短缺,在北京市卫生局的默许下,北大医院推行了一项“改革”:硕士生、博士生只要“过了本科五年的门槛”,即使还没毕业,也能去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事实上,这些正在攻读研究生的“医师”,构成了北大医院“一线”医生的主力。然而,多位北大医院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正是由于此次事件,医院目前正在讨论搁置这一“改革”。
对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信司法鉴定,维持一审原判,北大医院“深表遗憾”。他们表示,将“保留继续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利”。■
(全文详见5月3日出版的《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18期文章《